第22章(第5/5页)

女士立马改口:“那我要两条,金色银色都要。”又说:“你咋不多进一点。”

“我周五连夜坐火车去珠市,一个人带的货有限。”

难怪要价贵,砍价也砍不来,光是去珠市一趟也不容易。女士心想,这次给钱给的干脆,当然了一条便宜两块还是要便宜。

买完东西,女士看了眼,那小老板没打算拆装货的大包——真不在这边摆摊卖,人家就是去歌舞厅门口的。

看来确实不愁卖,幸好她搭上了刘姐的顺风车。

刘芳骑车也赶到了,“小宋,我要两条银色的,你别不收钱,卖货拿钱天经地义,我给我妹子也捎带一条……”

“那姐,给你两条便宜五块,其他人我都便宜四块。”宋昊说。

刘芳听了也高兴,这下没让来让去,爽快答应成。

其实最初刘芳在宋昊这儿买货,也是不爽利——砍价刘芳是一把好手,在宋昊这儿碰了跟头,刘芳还嘀咕说:这小年轻卖货价钱要的硬,还不松口,我就不买,我看他货卖给谁。

但东西实在是好,也不管面子了,买吧买吧。

一来二去,这下还成了老主顾、熟客了。

宋昊昨个不想要钱,刘芳都不让张这个口,抢先一步给钱、硬给塞钱,不能不要。

“姐,我之后卖货都在锦华路歌舞厅对面街上。”宋昊给完货说。

刘姐要是有需要,可以去那儿找他。

“或者你要什么,给我bb机留言,我给你留货也行。”

因为刘姐给宋宋引路去医院这事,宋昊是记着人情的。

刘芳说知道了,拿了东西赶着上班,骑上自行车才回过味:歌舞厅?啥东西?改天跟爱人带闺女去看看。

作者有话说:

程宋宋:谣传!喂我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