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144(第3/4页)

她是真想把这脱手了,毕竟她不会经营,也不知道做什么,倒不如早点把钱拿到手才实际。

叶从溪只说再想想。

招芳以为是没戏了,只好略微遗憾地点点头。

回去时,叶从溪去文具店买了一张鹏城的地图。

她把平水的位置圈出来,看了一晚上,还是觉得这个世界的平水,应该也会发展起来的。

早餐是叶大翔做葱油饼,外皮煎得焦脆,里头充满葱油的咸鲜。

叶从溪吃完饼,又把牛奶干掉,她说:“老爸老妈,我还是想买昨天那个房子。”

她看得出来,她爸妈对那个房子不太满意,不过他们是一家人,买房这件事,还是得告诉他们,而且她现在是未成年,一些手续还要他们帮忙办理。

叶大翔跟林秋娇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那就买呀。”

叶从溪肯定是要买的,但她没想到爸妈会答应得那么爽快:“但是那个地方很大,就算再便宜,也差不多要十万块。”

“十万块就十万块,大不了我们再努力个几年!”叶大翔豪气道。

不过豪气完,又小声问:“我,我们几年能赚到十万块吗?”他不管钱,所以对这个也没有概念。

林秋娇:“不行就再多做几年。”

叶大翔附和:“老婆说得对!”

叶从溪露出笑容,按照他们店里这个生意,再加上家乐超市跟食堂那边的进账,重新赚到十万块不需要几年,小半年就差不多了。

也是,就算赌错了,也就小半年的成本,行,那就买吧!

来到店里,叶从溪给招翠云打电话。

招芳就住在招翠云的家里。

叶从溪的电话打过去,没直说自己确定要买,只是问:“昨天说价格还可以再谈谈是吗?”

招芳本来以为没戏了,没想到还有希望。

一番拉扯后,每平的价格又降了十五块。

厂房权益转让手续办起来还挺麻烦,不过招芳那边时间充裕,可以配着弄。

叶从溪他们这边确定买房,另一边,汪宝言也带着潘颖他们过来涌头镇这边看房。

出租车在巷子口停下来。

潘颖先把轮椅拿下来,然后和侄子潘承越一起要扶潘海怡下来。

潘海怡摆摆手;“不用不用,我又不是真的走不了路。”

她自己起了身,然后坐在轮椅上。

或许是因为今天阳光好,衬得她的气色也不错。

汪宝言给他们领路:“看看,这里人多吧。”

说着,汪宝言又多看了一眼潘承越。

汪宝言知道潘承越,不过也只是听潘海怡说过,这还是头一回见到真人。

在汪宝言的印象里,这孩子除了辍学这件事,其他都挺懂事的,没想到他会染着一头红头发。

汪宝言对染发这事还是有点偏见的,觉得这是小混混做的事。

不过这小孩长得挺好看,像林志颖……不对不对,像金城武!

对,金城武!虽然林志颖也是皮肤白白的,不过更偏娃娃脸,这小孩乍一看清秀白净,但眉目间带着一点英气。

这种气质干净的感觉让汪宝言因为染红毛对潘承越生出来的那点不好印象也熄灭了。

哦对了,秋娇的老公也是染黄毛的,但他人还挺好,也负责。

嗯,不能有偏见。

汪宝言心里闪过几番思绪,不过面上不显。

潘海怡到处看看:“还真是,人挺多的,好热闹。”

汪宝言带着他们来到曹家兄弟的店里。

曹家兄弟生意本来就不好,之前还盼着叶氏饭馆出了调味料后倒台,但现在看来是倒不了了,所以更想快点把店面转租出去,然后去别的地方重新开店。

这成不成,就得看潘承越他们这边了。

“妈妈,你觉得怎么样?”潘承越见店面从头到尾扫一遍,脏是脏了点,不过可以刷墙,光线也好,最重要的是前面就是大路,不是那种小巷子,而且还是一楼,轮椅进出也方便。

他妈妈身体不好,万一出什么事,也能更快有人知道。

潘海怡点点头:“挺好的。”

潘海怡跟儿子的想法差不多,这里位置好,儿子跟妹妹也能放心。

房东是同村人,既然都同意了,曹家两兄弟就把房东喊过来,当天就签好转让合同。

虽然合同签下来,不过搬东西,重新粉刷也还需要一段时间。

汪宝言指着前面的叶氏饭馆说:“你们以后有口福啦,这家店很好吃的。”

可惜叶氏饭馆现在还没开始营业,不然汪宝言说什么也要吃完饭再打包一点回家。

曹家兄弟搬得飞快,第二天,叶从溪放学回来,路过就看见有人在搞装修。

回到店里,正好听见程娟在和林秋娇说:“老鼠很多的那家搬走啦。”